助理创业指导师(企业培训师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(3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4)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5)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助理创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创业指导师(企业培训师方向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 取得助理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 取得助理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创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
(5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助理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
(6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助理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创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8) 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高级创业指导师(企业培训师方向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(2) 取得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 取得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创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备注说明:
一级高级创业指导师,1983年及以前出生的可即可报考一级高级。